|
![]()
内蒙古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助力经济发展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着力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构筑信用监管体系、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截至10月底,全区市场主体总数达到180.3万户,比2012年底增加63.17万户,增长53.93%;注册资本(金)4.28万亿元,增加2.84万亿元,增长66.36%。 内蒙古商事改革四年间推出多项举措 内蒙古商事制度改革至今已进行4年多,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相继实施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先照后证”改革、“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两证合一”登记制度等改革;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双随机、双告知”等一系列改革举措。 内蒙古个体户持续较快增长市场主体活跃度强 通过减少证照发放数量,简化办事流程、手续和材料,降低创设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营造了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截至10月底,全区实有企业数量183.83万户,比2012年底增加66.69万户,增长56.93%;注册资本(金)达4.38万亿元,增加2.94万亿元,增长200%多。 加强市场监管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格局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向纵向推进,创业门槛降低,使得新登记企业大量增加,这给监管提出了新要求。“简政不减责,放权不放任。”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创新监管理念,深入推进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实施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为所有市场参与者搭建公平竞争的舞台。 提高服务水平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内蒙古工商系统通过积极推进“双创”工作、创新服务载体、加强动产抵押和股权出资工作、加强“小个专网”党建工作、加强商标品牌建设等措施,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新政的落地生根,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