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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广告产业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来源】英国bet365备用网址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7日 【转载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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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我区广告产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广告业对提升服务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积极作用,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国家工商总局《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自治区工商局代政府草拟了《内蒙古自治区广告产业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自治区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4716628217,传真:6628475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广告产业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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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7

 

内蒙古自治区广告产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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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业作为我国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引导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繁荣社会文化的新兴力量,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助力“走出去”战略、提高文化软实力的有效手段,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家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重要领域。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精神,为促进我区广告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广告业对提升服务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积极作用,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国家工商总局《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工商广字〔201699号)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规划。

一、 规划背景

(一)产业现状。

广告业作为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自治区经济转型升级、引导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繁荣社会文化的重要新兴力量,是建设创新型大区、助力“一带一路”及“走出去”战略、提高文化软实力的有效手段。“十二五”期间,内蒙古的区域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广告业的发展却始终处在一个低水平发展阶段,与区域经济的高速发展不相适应,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并不显著。

1.广告产业规模逐年扩大。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广告产业保持了连年快速增长。全区广告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经营额逐年增加。截至2015年底,全区广告经营单位(含媒体)总数达 4.6万户,广告从业人员共  15.7万人,广告经营额达 50 亿元,在全国排名23 名,纳税额达 8.9 亿元。

2.广告产业结构不断完善。

积极促进广告产业发展新模式,支持推动广告企业集聚发展。广告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集约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内蒙古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内蒙古报业集团、包头市滨河新区广告产业园区等为代表的综合型创意企业。国家级包头市滨河广告产业园区项目落成,引导我区广告企业集聚发展,园区集聚效应、辐射节约效应和示范效应逐步显现,园区先后引进全国广告企业40家,广告企业及关联企业累计达到208家。问号系统集成是内蒙古首家从事三维数字化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百年经典、滋润传媒等入选中国百强户外媒体供应商、腾格里影视动画编剧等都入驻包头滨河广告产业园。广告产业直接或关联企业经营额达7.5亿元。广告产业的“散”“小”“弱”情况逐步得到改善。

3.推动自治区品牌战略凸显。

“十二五”期间,广告宣传在促进我区企业培育和发展商标品牌,树立内蒙古企业形象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区注册商标总数已达90603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8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1件,内蒙古著名商标788件。先后出现了“伊利”“蒙牛”“鄂尔多斯”“河套”“鸿茅药酒”“锡林郭勒羊肉”“乌兰察布马铃薯”和“呼伦贝尔牛肉”等一大批商标品牌利用广告营销策略,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区电子、家畜产品、药品、保健食品、酒类、蒙古服饰、饰品、食品、旅游及房地产等产业对广告的投放量持续增长。品牌通过与广告业相结合,与市场培育相结合,使内蒙古品牌在广告业大力扶持和宣传下必将走向全国、走向全世界。

4.广告市场秩序不断改善。

  “十二五”期间,全区工商系统稳步推进自治区、盟市、旗县级广告监测体系建设,实时对全区 120 余家媒体单位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监测,对虚假违法广告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和完善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广告案件的协调、通报、查办、移送工作程序,增强监管合力。对一些虚假违法广告采取行政约谈、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制度等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遏制虚假违法及低俗不良广告的泛滥,虚假违法广告数量明显减少,广告市场持续好转。2016年全区立案查处广告案件 309 起,罚没金额265.3 万元。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对地级以上媒体广告监测数据显示,全区广告条次违法率大幅度下降到0.08%,排在全国前十名以内,广告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二)机遇与现实意义。

广告业是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十三五”期间,我区广告业面临创新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 “五大基地”建设深入推进,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协同发展,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在提高,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等,也为广告产业的大力发展提供了形式多样、运作灵活的广阔空间。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广告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开放平台。广告业在传播我区“羊、煤、土、气、能源、化工、有色金属生产加工、绿色农畜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旅游业”等重点特色产业中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内蒙古品牌”是大有可为的。广告从业者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战略机遇期,坚定发展信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市场和环境的变化,综合运用创意、品牌策划、商业传播等手段,助推各行各业发展创新型经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催生新兴业态,着力提高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质量水平核心竞争力,在“十二五”时期全面发展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面对大好发展机遇,也应清醒看到我区广告业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广告业的整体规模、效益和水平相对滞后,从事广告业的市场主体大多处于“小”“散”“弱”状态,发展方式粗放,代理发布等低端模式还占较大比例,结构性矛盾突出;没有形成集约化、园区化发展形式;广告设计、创意水平不高,没有形成自己的广告品牌;专业人才没有形成规模梯次,从业人员专业服务技能有待提高,高端人才匮乏;广告业发展环境还有待继续改善,国家和地方支持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对广告产业的重视程序还有待提高;行业组织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广告市场秩序需要进一步规范,广告诚信度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全面提升广告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创新驱动和融合发展为重点,积极调整优化广告产业结构,扎实推进广告产业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水平,努力培育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广告市场主体和产业园区。以完善管理服务体系为保障,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市场主体,推动广告产业集聚,把广告业打造成为服务业及文化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为推动自治区广告业科学、健康、繁荣、有序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十三五时期,推动广告产业创新发展要把握以下原则:

1.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广告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促进广告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和措施,广告业的地位得到认可,特别是对经济、文化的拉动作用得到重视。广告具有社会和经济发展双重属性,在广告业自身提质增效的同时,发挥其拉动经济增长、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的重要作用。

2.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适应广告业发展新环境、新趋势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同时发挥政府在产业规划、产业引导和政策扶持等方面的作用,利用国家和地方促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相关政策,将政府职能定位于编制发展规划,提供行政管理与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形成推动广告业发展的合力。

3. 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服务能力相结合。广告产业集约化深入推进,形成了一批做强做大的优质广告企业,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变为现实,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广告产业链延伸和拓展,产业圈及产业区域分布适应市场化要求。产业形态多元化形成趋势,互联网广告实现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进程加快,新兴产业要素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广告创意、设计、制作水平提高,广告服务领域范畴进一步扩大,服务质量和效益提升。互联网广告对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的作用明显增强。

4.依法监管和促进发展并举。广告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取消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基本完成。广告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净化广告传播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把依法监管作为推动发展的重要保障,营造广告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5.技术创新与文化创新并进。把创新放在广告业发展的首要位置,以文化创新为核心和引领,注重广告业与科技、文化的融合,促进广告产业内部要素之间、以及广告业与其他相关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提升产品品质,丰富产业形态,延伸产业链条,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更好地赋予广告产品和服务更多的科技元素和文化内涵,使广告创意更具特色、广告形式更加丰富、广告产品更加精良。

(三)规划目标。2016年至2020年,我区广告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1.优化广告产业结构。广告经营向专业化、品牌化和网络化发展,产业要素融合度明显增强。广告经营额继续保持平衡较快发展,到2020年全区广告市场主体,以及主体功能突出、辐射带动性较强广告产业集群,基本实现广告产业链条完整、功能齐备,有效服务能力提升,产业全面提质升级;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告产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有新成果,广告创意、策划、设计和制作水平有新特色。构筑以强势媒体集团和高水平、高效益广告企业为主力的行业中坚力量,大力扶持运用高新技术、实践绿色环保理念的新兴广告媒体,形成分工合理、共生共赢的广告产业链和产业园区。广告业服务我区重大发展战略,培育本土商标品牌,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广告理论、发展机制和技术的创新力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增强广告业核心竞争力,塑造内蒙古良好形象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2.增强广告创新能力。广告创意、策划、设计、制作水平全面提升。广告产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大幅提高,规模速度与结构质量协调发展,整体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贡献不断加大,努力实现由传统广告业向现代广告业、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布局相对分散向合理集聚、由低技术水平和低附加值向高技术水平和高附加值转变;广告业与相关产业以及与科技、文化充分融合,小微企业等新兴广告主成为创新力量和发展的增长点。

3.规模与实力进一步壮大。广告产业总体发展水平与全区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发展一批广告创意、策划、制作产业群体,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广告骨干企业和传播集团,打造一批著名广告品牌,确保“十三五”期间全区广告经营额、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从业人员数量以年均10%的速度平稳增长。继续保持广告产值增长速度高于全区同期GDP增长速度,不断提高广告产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到“十三五”末,力争广告经营额突破100亿元,建设成12个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培育和引进一批广告人才。全区广告经营额每年以15%左右的速度递增,专营广告经营单位达到9.2万余户,广告从业人员达到25万人,广告产值占全区GDP达到0.5%以上,达到或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表一

“十三五”内蒙古自治区广告产业主要规划指标

项目

2015

2020

备注

1.广告经营额(亿元)

50

  100

 

(按年均15%增长率推算)

2.广告经营主体数量(万户)

   4.6

  9.2

3.广告从业人员(万人)

   18.7

  25

 

4.中国一级广告企业(家)

   1

   2-3

 

5.中国二级广告企业(家)

   2

   10

 

6.中国三级广告企业(家)

   15

   50

 

7.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个)

1

   2

 

8.省级广告产业园区(个)

 

   2

 

9.省级公益广告研创基地(个)

 

   2

 

4.提升广告业社会经济贡献度。广告业服务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战略的能力大幅提高。经济方面:广告业拉动消费、提振内需、促进相关行业发展的作用明显提升作用显著;社会方面:广告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进一步彰显;文化方面:广告业,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广告行业的社会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广告企业竞争力。

1.培育大型广告骨干企业。扶持一批品牌知名、技术先进、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大型骨干广告企业,提高其在品牌传播、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公共关系、互动营销、媒体广告策划与投放等公共服务及相关专业领域的竞争力与影响力,鼓励有实力的广告企业和大型媒体做大做强,打造具有较强综合服务能力的广告产业园区和大型广告公司,增强我区广告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力争到规划末期在我区的中国广告一级企业发展到2-3家、中国广告二级广告企业发展到10家,重点培育发展亿元广告企业3-5家,5亿元广告企业1-2家。

2.做大做强大众媒体广告。巩固报业、广播电视、出版发行等传统媒体市场的广告经营优势,积极开发网络及新媒体广告市场。促进广告媒体市场资源整合,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区内大型媒体集团上市融资。

3.提升中小型广告企业的专业化水平。积极扶持资质好、潜力大、有特色、经营规范的中小型广告企业,发挥其市场反应快捷灵活等优势,促其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4.打造广告服务企业知名品牌。推动广告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指导广告经营主体注册服务商标,指导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内蒙古著名商标的认定,鼓励广告企业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广告品牌群体。

5.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大力提升我区广告业对内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讲好内蒙古故事,利用广告增强对外宣传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积极引进世界一流的跨国广告公司投资兴业,规划期内力争510家国家知名广告公司落户内蒙古。鼓励国内大型广告企业在内蒙古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积极推动我区广告企业大力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特别是蒙古、俄罗斯市场),支持广告企业参加国内、国际大型广告活动,利用各种对外交流平台,提高我区广告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优化广告产业结构。继续推进和发挥广告产业园区广告产业要素的聚集作用,大力推进自治区广告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园区内部、园区之间、园区与相关经济体之间的资源交流和整合,发挥好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载体作用。综合运用中央支持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支持广告园区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鼓励广告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园区内集聚发展,延伸广告产业链,培育广告产业集群,形成一批专业化程度高、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广告企业。

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壮大一批文化企业,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强区。支持有实力的大型媒体和广告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联盟等方式做强做大,鼓励具有较强实力的广告企业进行跨地区、跨媒体、跨行业和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促进广告资源的优化组合和高效配置。

(三)加快广告业自主创新。提高广告行业科技水平。鼓励广告企业加强广告科技研究,充分利用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优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运用广告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媒体水平。支持数字化音视频、动漫和网络等实用新技术在广告策划、创意、制作和发布等方面的应用推广。鼓励环保型、节能型广告材料的广泛应用,支持开发低成本的替代广告材料。鼓励开发新的广告发布形式,运用新的广告载体,降低广告投放成本。支持互联网、楼宇视频、车载视频、手机网站、手机报刊、移动电视、固定形式印刷品等新兴广告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加快广告业理论研究创新,鼓励行业组织吸收高校和业界人士开展原创性、基础性、应用性研究和相关问题研讨,为我区广告业发展出谋划策。加快广告业发展机制创新,探索和创新广告业经营的新模式,加快广告业经营方式创新。支持广告产业与高技术产业相互渗透,以“互联网+广告”和“广告业+互联网”等形式,创新媒介方式,拓宽传播渠道,形成不同性质、不同领域媒体的优势互补与连动发展。突出广告企业和从业者的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将创意产品化、促进创意依靠创新增值。

(四)发展公益广告事业。引导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媒体、企业通过公益广告,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益广告的选题规划和内容创意。各类公益广告要导向鲜明、富有内涵、引人向上,注重形式多样、品位高雅、创意新颖,体现时代感、厚重感,增强传播力、感染力,形成公益广告传播先进文化、传扬新风正气的积极态势。加大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的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和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公益广告;发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优势,运用多种方式扩大公益广告的影响力;在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的适当位置悬挂张贴公益广告。同时,开展公益广告学术研讨,制定公益广告发展扶持政策,支持开展公益广告作品的评选竞赛活动,提升广告活动主体对公益广告的贡献程度,形成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五)推进广告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广告业内部要素间的统合发展。支持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深度融合,鼓励区域融媒体创新模式发展,建设形态灵活、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媒体。鼓励和支持广告企业与电子商务、新型物流组织形式相结合,推动网络、数字和新兴广告媒体发展,促进媒介融合,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广告传播体系。

支持广告业与互联网产业融合发展,加大互联网技术在广告业的应用,规范数字广告程序化教育管理,建立新的数字广告生态。鼓励广告业以“互联网+广告”为核心,跨媒介、跨平台、跨终端传播,推进广告产业升级。国家有关产业支持政策,向“互联网+广告”项目重点倾斜。

推动广告业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的深度融合,提供高质量广告服务,助推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品牌树立,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实现互动互利发展,服务供给侧改革。支持广告业与其他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的事例发展,推进广告业跨行业、跨领域的产业融合,构建新型广告产业生态圈。

(六)加强广告人才培养。制定广告人才培养和发展计划,增加对广告人才培育的投入,完善广告人才培养体系。营造良好的人才政策环境,不断完善引才政策,强化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工作,把引才与引项目、引资金、引智力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引才、聚才和用才的良性机制。

建立规范的激励机制,设立人才引进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机制以及高层次国际人才共享机制,对于广告创意园区急需的人才,应通过通道快速、及时地引进。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政府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潜能。

建立广告人才培养教育机制。充分利用我区广告教育资源,依托高等院校和部分大型企业,建设广告人才培养基地。鼓励有实力的广告企业建立广告专业实习、实践基地,拓宽校企合作渠道。加快和提升广告专业人才培养的速度和水平。实施广告从业人员学历教育,广告从业人员的广告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和审查员培训等在职培训工作。有序推进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七)建设广告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广告行业服务体系,逐步形成集广告创意展示、广告企业孵化、广告价值评估、广告功能推广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广告业发展服务体系,促进广告业规范发展。

加强广告业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广告业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广告业发展报告,继续推进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共享,为宏观监管和投资主体的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逐步建立广告活动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对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与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对广告活动主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进行记录和披露。完善广告活动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提高行业信用度。

(八)规范广告市场秩序。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促进和规范公益广告发展。建设公益广告传播体系,扩展传播范围,提高传播效果,扩大公益广告宣传阵地和社会影响。将发布公益广告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网站创建工作测评,广告行业组织的会员单位发布公益广告情况,纳入行业自律考评。建设公益广告作品库,鼓励开展公益广告学术研讨。依据广告准则、广告活动规范,强化对广告内容真实性的监管,维护广告业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广告监管制度规范,提升广告依法监管、科学监管能力。建立政府监管、部门配合、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广告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广告监管职能作用,与政府相关部门形成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增强监管合力与实效。进一步加强对广告活动主体的行政指导工作,有效弥补广告监管中执法手段、能力的不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广告信用监管制度,做到事前指导、事中规范、事后巩固,并建立广告信用监管体系,达到防治违法行为、规范广告市场的目的。

建设“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体系,促进广告市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处理违法广告投诉举报。始终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服务等重点商品和服务广告以及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作为监管重点,加大对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新媒体、印刷品和户外媒体的监管力度,建立广告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形成监测和监管执法一体化的监管体系,保持对重点商品和服务违法广告治理的高压态势。依法加强对各类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督管理。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高度重视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日常监测情况和群众举报,每年适时开展重点商品和服务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惩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力度和曝光力度,通过自治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保持我区广告严重违法率持续下降的态势。

积极探索建立广告信用监管制度和约束机制。完善信用考核指标,建立媒体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广告行业自律约束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格局,构建广告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政策措施

(一)市场准入政策。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认真落实“宽进严管”方针,营造宽松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全面贯彻登记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取消注册资本限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经营场所住所登记、改革年检制度、推行市场主体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等,全力培育更多数量、更高质量、更具活力的各类广告企业。鼓励企业整合资源、创新经营模式、拓展服务领域,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引导、扶持广告企业做大做强,向综合性广告经营方向发展。

(二)财政投入政策。积极争取和综合运用经济、文化、科技等财政专项资金对广告业领域的支持。加大对广告业发展的投入,综合运用好我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积极创建广告产业发展和品牌推广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制定我区广告创意产业的财政扶持、奖励政策。创新文化软实力公共基础设施融资体制,探索广告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各盟市、旗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广告业纳入有关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广告发展专项子资金。

(三)投融资政策。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国内外社会资本投资广告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广告公司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融资,优先推动科技型、创新型广告公司在创业板上市,鼓励优质广告公司借壳上市。探索开展无形资产质押和收益权抵(质)押贷款等业务,选择广告业项目贷款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各类投资机构投资广告业领域。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广告业小微企业发展。积极调整投资结构,在广告业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积极组织企业参与招商活动,推进广告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向发展前景好、吸收就业多、运用新技术以及新业态的广告企业开展业务。

支持金融机构为具备较高资质和较高信用等级的广告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展贷款抵押物的范围,探索广告企业知识产权反质押融资以及股权、债权、动产质押融资。

加强广告业投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动融资性担保公司按照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为符合国有政策的中小型广告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倡导并支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开发支持广告业发展、推动广告企业“走出去”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

支持“广告业互联网+”行动计划。支持各地对广告业在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方面给予优惠,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广告业在供地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积极推动将广告服务列入政府采购的产品名录,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为中小广告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结合城市功能发展,科学合理规划户外广告。支持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申报国家广告产业园区。

(四)税收优惠政策。结合有关行业广告费支出特点,研究建立适合行业特点的广告费税前列支政策。对按税法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广告服务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广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扣除政策。对国家重点鼓励的广告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研究建立适合制造行业特点的广告费税前列支政策。对企业的公益广告投入,经核实认定为公益性捐赠后,依法享受税前扣除。支持地方政府对进入广告产业园区的广告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继续推动取消对广告业征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落实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规定,促进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合理征收和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广告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广告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根据各自经济发展状况和广告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地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把发展规划落到实处。

自治区工商局作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部门,要定期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要会同宣传、财政、税务、文化、新闻出版、通信管理等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制度,共同解决广告业发展和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宏观调控政策引导,落实产业政策,推动广告业加快发展。规划实施中要重视与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等重点专项规划的衔接;加强实施过程的动态监测,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和调整校正机制,并组织检查落实。及时交流各地规划实施信息,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对规划的宣传。

(二)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广告行业组织要切实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改进提升其在加强行业自律、形成服务规范、推广技术标准、交流行业信息等方面的工作。要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自身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当好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本规划,并为广告行业发展提供信息、培训、法律、评价认证、国际交流等方面的服务,不断提升其行业形象与公信力。

广告业各类市场主体及相关机构、广告从业者要增强发展自信,凝聚发展力量,共享发展成果。要发挥行业优势,大力宣传广告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塑造广告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形成有利于规划实施和促进广告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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