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于2017年10—12月期间对自治区级媒体发布的各类广告进行了抽查监测。监测中发现下列2条广告属严重违法广告,包括手机及普通商品两类。主要违法表现有: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广告中有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现将违法广告名称公布如下,请广大消费者慎重选择:
经典多功能手机电子产品广告、第6代托玛琳腰椎护腰带免费领普通商品广告。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