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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放管服” 打造新名片包头市工商局助推旅游业实现新发展
【来源】英国bet365备用网址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转载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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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包头市工商局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局,包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意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以及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以擦亮叫响“草原钢城·魅力包头”城市旅游新名片为目标,立足职能,优化服务、强化监管、注重维权, 致力“放管服”, 助推该市旅游市场健康发展、旅游产业提档升级。 

  一、以“放”为突破口,为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注入新动力 

  一是以实施商事登记改革为契机, 积极在旅游业等行业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工商注册登记改革措施,为旅游业市场主体准入提供高效及时的服务,激发旅游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截至目前,全市共新注册登记涉旅经营主体353户,配合旅发委共同打造4A级景区8处,3A级景区9处。二是推动旅游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鉴于我市旅游市场存在的企业规模小、同质化现象严重等问题,包头市工商局积极运用“互联网+旅游”思维, 邀请全国最大的互联网服务平台—猪八戒网络公司 为本土旅游企业举办了 二期“旅游 企业发展专题研修班”,对接企业需求、为企业转型升级及产业发展提供建议参考,促使旅游资源最大化释放出“专业化、品牌化、市场化”效应 。此外, 在“ 2017 互联网+包头服务交易会”上 ,搭建起旅游企业与地方政府及猪八戒网的信息交流及服务平台, 推动猪八戒网与青山区、土右旗、达茂旗政府在军事旅游、全域化旅游、 生态农牧业旅游方面进行深度合作。三是实施旅游商标品牌战略, 大力推进旅游企业商标注册、品牌建设。 结合我市草原畜牧、黄河水产、特色种养等优势特色资源,鼓励和支持自然风光景区、景点申请注册商标,指导五当召、美岱召等10余处景点创建旅游商标品牌,推动已申请注册商标的景区,依托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特色农牧业产业资源,开展文旅、农旅融合,放大产业效应,带动旅游业增值,实现商标助农、商标富农,助力区域经济发展。今年以来,共指导17家单位申请商标注册,“南海黄河鲤鱼”“小白河湿地”、“希拉牧仁草原牧家乐”等作为“一村一品”典型性旅游商标品牌代表极大的提升了包头市乡村旅游业的整体形象。四是发挥党旗领航作用,稳步推进“党建进景区”活动。按要求以“党员展风采、旅游树形象”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党建进景区”活动,在黄河湿地景观大道等景点设置党建宣传展板,并适时更新,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党员经营户中开展 “三亮”活动,通过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加强行业自律,切实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以“管”为着力处,为旅游市场健康发展构建新规范 

  一是强化对旅游商品质量的监管。突出对旅行社、宾馆、旅游商品经营者等重点单位和景区景点的全面排查,督促、指导旅游经营者严格落实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 严查销售假冒劣质旅游商品的违法行为, 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今年1-10月,共立案查处5起销售不合格旅游商品案件。二是强化旅游合同行政监管。大力推行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要求经营者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补充合同、行程单时不得含有“霸王条款”。同时,加强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坚决打击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期间,共行政约谈了34户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企业,推荐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44份,实现全市旅行社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全覆盖。此外,积极发挥合同评审委员会作用,召开旅游合同评审专题会议,对在“双随机”市场检查及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公众反映强烈的、投诉咨询较为集中的36涉及国内游、出境游及“一日游”三种类型的旅游合同开展评审,对29份合同中有轻微违法行为的,采取了行政约谈、限期改正,对7份合同中有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对经营主体进行了查处,切实保护游客合法权益。三是强化对旅游广告的监管。加强对火车站、汽车站、景区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的旅游服务广告的检查,加大对旅游服务广告、商品促销广告和土特产宣传广告内容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虚假宣传的违法广告,努力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氛围。四是强化旅游网站的网上监测。严格落实《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依托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从主体资格、宣传信息以及要约邀请等方面对涉旅经营主体开展全方位监测,共网上监测旅行社293户(次),宾馆、民族用品、纪念品等涉旅经营主体387户(次),检查旅游广告452条,依法查处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6起,有效净化了网上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五是强化信用监管。鼓励涉旅企业积极参与“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加强与旅游、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市场氛围。 

  三、以“服”为落脚点,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新保障 

  一是加强旅游消费预警。一方面通过约谈、专题座谈、上门走访等形式,与企业共同分析探讨投诉中所涉及的突出问题、疑难案件,帮助企业完善服务质量内控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分析利用旅游消费咨询投诉数据、及时发布旅游消费警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邀请人大、政协委员及媒体记者进行旅游消费体验等形式,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走出专选低价旅游的消费心理误区,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积极推进消费维权进景区活动。以“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为主题,召开包头市消费维权进景区启动仪式,并陆续在我市各景区建立起“六统一”标准的“消费维权服务站”,实现全市2A级以上景区消保维权服务站全覆盖,全面提升我市旅游经营者的诚信度、旅游消费环境的安全度和旅游消费者的满意度。三是强化旅游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作用,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畅通投诉渠道;制定《12315应急执法工作机制》,明确旅游投诉属于应急执法范围;出台“诉转案”工作机制,推动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增强执法针对性,实现“以案促管、以案促调”。截至目前,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游客咨询、投诉34件,通过“诉转案”查办旅游案件5起,办结率达到100%,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45万余元,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刘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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