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赤峰市工商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施全市旅游发展三步走目标,今后4年投资1000亿,通过打造区域旅游核心产品、世界级旅游景区、特色旅游城镇、建设智慧旅游服务平台、提升发展文化旅游、积极发展旅游新业态等有力措施,把赤峰市建设成为国家旅游业改革创新示范区,努力打造中国旅游强市和世界级旅游目的”工作思路,立足职能,放宽准入,严格监管,注重维权,举全系统之力,全力助推赤峰旅游业跨越发展。
一、放宽准入,增强旅游市场发展活力。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行“先照后证”、“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多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等系列改革措施,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畅通旅游市场主体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绿色通道,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大力扶持以“农家乐”、“牧家乐”和“林家乐”等为代表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形式的旅游市场主体快速发展,旅游市场活跃度明显提升,市场主体大幅增加。今年全市新增各类涉旅市场主体1397户,全市旅游市场主体总量达7422户。旅游业已成为赤峰市新的支柱产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也愈发显著,仅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接待各地游客116.5万人次,旅游收入达9.9亿元,同比增长34%。
二、严格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强化专项整治。以旅游景区及周边、主要商业街和旅游纪念品市场为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对旅游景点、商品市场和购物店、网络经营者的检查和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和销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旅游企业信用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加强与旅游等部门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共有27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特别是针对旅游行业存在的“欺客”、“宰客”消费者反映强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广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督导经营者健全落实亮照经营、明码标价、进货查验、先行赔付等制度,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诚信经营,及时查处和曝光强买强卖、诱导购物及利用合同进行旅游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目前共检查经营主体1088户,约谈企业2户,下达行政建议和责令整改书4份,纠正涉嫌霸王条款1份。
三、注重维权,改善旅游市场消费环境。扩大消费维权教育。针对部分游客消费维权意识不强的问题,积极开展“旅游放心消费”教育活动,通过媒体宣传、发放传单和图板展示等方式,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定期针对旅游消费热点问题,认真分析消费投诉数据,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信息,引导游客科学合理消费。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充分发挥12315中心和消协组织“一会两站”作用,及时受理、处理旅游消费投诉举报,畅通投诉渠道,推进无障碍投诉,对游客的合理诉求做到100%处理和100%回复,共受理处理旅游咨询投诉举报15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多万元。积极推进景区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和维权服务进景区“全覆盖”,统一建设标准,监督落实制度,并专门召开培训班对站点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有效提升了站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目前已在19家 3A 级景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基本实现了消费纠纷的就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