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工商质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夯实基础,完善农资市场监管模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牧民合法权益。
一是规范经营主体资格。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开展市场主体资格检查。对全市3730户登记在册的农资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严格审验农资经营主体资质条件,清理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是规范经营行为。本着“双随机”原则,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市农资经营主体进行随机抽取确定对象,督促辖区农资经营户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制度,指导农资经营户建立购销台账,严把农资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关及商品质量关,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推动农资市场主体落实诚信经营责任。责令21户进销货台帐不规范的经营户进行整改,查处3起未建立健全台账,3起未索证索票的农资违法案件。三是强化农资质量抽检。以消费者投诉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和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不合格农资商品及其经营者为重点,加强抽检的针对性和靶向性,提高抽检效能。同时加强对不合格农资退市后处理的监管,防止不合格商品再次回流农村市场。四是推进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继续选择辖区内规模大、管理规范的经营者进行重点培育,组织开展诚信经营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做到“培育一批、成熟一批、巩固一批”,以点带面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农资行业整体水平提高。今年新增示范户6户,目前全系统公示“农资经营示范店”86户。 五是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以春播、夏种等时间节点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农资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域,特别是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 六是强化消费维权调处。 广泛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完善农村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作用,及时受理农牧民投诉,对农资投诉案件快受理、快出动、快查处,切实为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了农牧民合法权益。共受理消费者涉农投诉134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5.8万元。(赵贝磊)